前有“惡意退保”,后有“惡意投訴”,類似的金融黑產還在不斷涌出。朋友圈的一些小伙伴感嘆:大公司大企業也不容易啊~這種不正當的掙錢方式很難斷絕,只能加強監管,今天小金帶大家了解一下銀行的“惡意投訴”困擾~
銀行陷“惡意投訴”引起重視
7月30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召開了“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年中工作座談會”。其中提到“要全力清償挽損。始終將追贓挽損作為風險處置的核心要求,千方百計依法合規拓寬可清退資金來源。加大對網貸平臺借款人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提高資產處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眾損失。”

而惡意投訴的背后,很大一部分就是惡意逃廢債。
其實早在今年5月份,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就發布了“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打擊金融領域‘惡意投訴代理,非法獲利’行為的通告”,指出近期有不法機構和人員,以“專業維權”的名義,利用高頻、固定的方式,向金融機構施壓,要求“全額退保、借貸返息”,并以此牟利,為此該機關將會嚴厲打擊惡意投訴代理。
除了運城,其他地區的公安部門也在陸續進行金融黑產的整治活動。

7月16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公布了最新的《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稱《細則》),8月1日開始施行。該細則專門針對惡意投訴做了規定。
《細則》第十一條規定:
對發生兩次及以上惡意舉報、詆毀他人的舉報人,舉報中心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在二年內不予受理其新的舉報;對以舉報為要挾或通過騷擾企業正常經營等手段向舉報對象索賠或要求舉報對象支付相關費用等,涉嫌構成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的舉報人,舉報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銀行遭遇的“惡意投訴”是什么樣的?
這種惡意投訴一般是怎樣的流程呢?下面我們來說一說~ 第一步,在網上開辦一些諸如“退款工作室”之類的店鋪,聲稱可以幫助一些參與了境外網絡賭博、投資非法集資平臺而受損的客戶追回損失,或者為一些因為非法網貸而被套路的客戶“維權”。 第二步,有客戶上門后,簽訂好代理協議,并且談好分成,追回的損失有一部分要支付給該機構。
第三步,這些所謂的“職業投訴人”會聚眾拉橫幅、喊口號,或者向銀行投訴、舉報、信訪,向支付機構施壓,要求支付機構賠償資金損失。
根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從事收單業務,要嚴格按照“誰開戶(卡)誰負責”、“誰的用戶(商戶)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客戶(商戶)管理的主體責任,因履職不到位導致直接或間接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的,將被嚴厲追責。
一些消費者覺得破案無望就想通過這種“快捷”的方式盡快把錢“撈回來”,但是這種“職業投訴人”很多時候都是特意尋找這樣的“客戶”,進行惡意的投訴索賠,甚至使用要挾、暴力手段。還有些人不想還款,就用這種方式惡意逃避債務,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的正常運行。
“惡意投訴”發展為“金融黑產”.
目前,針對銀行、支付公司、互金平臺、保險公司的惡意投訴代理,已經形成了一個“黑色產業”。接單、簽約、“維權”、分成,團伙作業、分工明確。
根據聚投訴披露的數據,2019年,針對互金行業的投訴超過63萬件,涉及7800個互金公司。在這些投訴中,摻入了很多“職業投訴人”,甚至不想還錢、以搞垮平臺為目的的“老賴”。
他們會以“專業維權”的名義,高頻、固定的方式向金融機構施壓,最終目的還是盈利。很多被公安機關抓獲的不法分子其實早就在公安那里“掛過號”了,公安機關發現這些“投訴人”曾經多次在多家支付機構聚集、拉橫幅騷擾施壓,從“惡意投訴”發展為“金融黑產”,已經嚴重影響了金融秩序。
危害與警示
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惡意投訴會嚴重影響金融機構的工作效率,在處理投訴糾紛方面影響到正常的工作節奏。另外也會對金融機構造成經濟損失,破壞金融秩序,在今年這種特殊的環境之下,不利于金融市場的運行。
對于個人來說,這種惡意投訴表面上是為個人“追回損失”,實際上通過惡意投訴進行的維權不僅會泄露自己的個人信息,還有可能影響征信,甚至上了金融機構的“黑名單”,對以后的個人金融服務造成極大的影響。
消費者有幾點需要注意
1、維權選擇正規方式進行。
2、不要進行非法投資、不要購買有安全風險的不正規的投資產品。
3、投資前要進行風險測評,不要購買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高風險產品。
銀行等金融機構遭遇的惡意投訴,與之前小金為大家介紹過的保險公司遭遇“惡意退保”十分類似,甚至在金融黑產機構的業務上都是有重疊的。本質上都是利用一些漏洞、輿情、客戶情緒等裹挾相關機構進行惡意索賠,進而達到盈利的目的。關于“惡意退保”的介紹可點擊鏈接查看往期文章:《證監會出手,“退保黑產”為何引起高度關注?》http://www.fzzqcb.cn/content/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