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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確!綠色保險與我們有關嗎?
發布時間:2022-11-23     點擊率:946




隨著環境保護觀念的普及,在不同的領域我們越來越多地聽到“綠色”“低碳”“減排”等理念。而就在保險領域中,也有綠色保險的存在,一起來了解一下!








銀保監會明確定義綠色保險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旨在收集保險公司綠色保險業務數據,反映各保險公司綠色保險業務發展情況。



內容大概有幾個方面:



明確綠色保險的定義


所謂綠色保險,是指保險業在環境資源保護與社會治理、綠色產業運行和綠色生活消費等方面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等經濟行為的統稱。


綠色保險終于有了一個權威、統一的定義。



統計綠色保險負債端業務。也就是包括保險機構圍繞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提供的保險產品和服務。

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為環境、社會、治理風險(ESG)提供保障的保險業務;

二是為綠色產業提供保障的保險業務;

三是為綠色生活提供保障的保險業務。



自2023年1月起各保險公司對服務綠色產業客戶的保險業務進行標識,加強綠色保險建設和服務管理。










綠色保險是什么







綠色保險的定義,小金上文已經說過,這里不再重復,下面小金通俗介紹一下綠色保險及其發展歷程。



綠色保險保的是什么呢?









從小范圍來說,比方說有些企業發生了污染環境的行為導致第三方人身或者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對于治理污染的費用進行賠償。

 

從大范圍來說,發生了天災或大的意外情況,對環境造成了大的污染,從而進行賠償。比方說因為天災對濕地造成了破壞,或者因為石油泄漏對海洋造成污染等等。

 

從更廣義的角度來說,綠色保險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保險,注重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到保險產品與服務之中,為綠色經濟保駕護航。





我國的綠色保險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但一直沒有進行權威定義。綠色保險的發展基本上由一次次環境污染相關事件貫穿起來,也因此讓綠色保險越來越受到重視。比方說:



2005年某工廠發生了爆炸,引發了水污染,隨后2007年發布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間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2008年某農藥公司發生氯化氫泄露事故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平安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條款進行了賠付,由此誕生了我國首例環境污染賠償責任險獲賠案例


2013年兩部委首次才從國家層面將涉重金屬和石油化工企業強制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范圍


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施行,是環境經濟政策首次出現在我國法律中。


......


到2022年,綠色保險建設越來越受到重視,也越來越創新。









綠色保險的主要相關產品







綠色保險的產品如果按照功能劃分主要包含四類:

一:“增綠”類


從大自然方面來講,比方說為森林火災、水災、雨災等提供的森林保險,包括對林業有害生物的防范、保護野生動物等;為古樹投保“財產損失險”和“古樹名木公眾責任險”

 

人工種植和農業方面,還有農產品、畜禽的自然災害險、綠色碳匯價格指數保險(林業、農業、海洋碳匯等)。


二:“防災”類


包括對自然災害、地質災害、重大事故等天災人禍的防范,保險對象范圍包含農業農戶損失、人員傷亡損失、基礎設施損毀等。


三:“減污”類


這一類的保險范圍就更加細致,比方說排查企業的環境污染隱患,根據風險等級給予補助;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為車禍、擠壓等造成的危險貨物損毀;船舶造成的污染,比如油污泄露;“水質指數保險”,以水質惡化導致水質下降作為觸發保險責任機制;深海養殖和設施漁業保險產品等。


四:“降碳”類


包括高危行業的強制安全生產責任險,主要是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八大高危行業。


建筑行業綠色轉型的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包括勘察缺陷、設計缺陷、施工缺陷或建筑材料缺陷。


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責任保險。


可再生資源的保險產品。


還有我們比較常見的新能源車險。


往期有過詳細的介紹,可以點擊鏈接了解一下:新能源車險來了!為何出現漲價潮?










綠色保險有何影響









此次《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的發布,讓綠色保險有了一個清晰的界定和更清晰的導向指引,對于綠色保險的規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隨著全球氣候和環境問題越來越嚴峻,有越來越多的問題凸顯出現,綠色保險的存在起到了很好的保駕護航的作用。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此前發布的《保險業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助推綠色發展藍皮書》 顯示,2018年至2020年,保險業累計為全社會提供了45.03萬億元保額的綠色保險保障,支付賠款533.77億元



作為綠色金融的一部分,綠色保險不僅為綠色經濟和綠色生活提供了風險保障,也為我國保險業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前景。



我國在2020年公布“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綠色保險對于碳中和目標的實現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在更加規范的監督管理之下,相信綠色保險可以為社會經濟、企業發展、個體消費者提供更有效的服務,發揮出更大的作用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