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子比較關注的小伙伴,尤其是想買房或者買過房的,一定都聽過“公攤面積”這個詞,這是在買房的過程中不可能跳過的因素之一。有關公攤面積的糾紛時不時出現在新聞中,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
近半的公攤面積引發爭議
央視財經近日報道了山東青島的一起糾紛,該業主在購房的時候,銷售人員說小區屬于超高層建筑,考慮到避難層、電梯高度等因素,公攤面積可能會達到31%。 房子到手以后,業主發現自己的房子公攤面積竟然達到了46%以上,110平方米的期房,到手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0多平方米。 于是該業主開始了維權。 與此同時,這個事件也引起了一眾討論: #業主收房發現公攤面積近半# #公攤面積是否能取消# #房屋面積縮水購房人能否退房退款# 許多網友打開了話匣子,部分人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公攤面積的“前世今生” 公攤面積的產生跟商品房預售還有點關系,要從“賣樓花”說起,不了解的小伙伴點開鏈接了解一下:商品房預售制的28年是一個怎樣的故事? 上個世紀的香港房子一開始都是一棟一棟賣,但是這樣太難賣了,后來就開始一層一層賣,再后來就一戶一戶賣,這也就是“賣樓花”的特點之一。但是一戶一戶賣就存在一個問題,大家都在同一層,樓梯、過道這些公共面積的成本誰來出? 于是就開始采用“公共契約”,公共部分的費用由每位業主來分攤,這就是公攤面積的雛形。 明確的規定是在2001年,《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做出了明確規定: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公用建筑面積共同組成。 在預售制之下,公攤面積的不確定性大大提高,實際的公攤面積和約定的是否相符成為矛盾點。
公攤面積是怎么規定的
一:公攤面積包括什么?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公攤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則包括兩部分: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房屋面積縮水的規定 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大?目前沒有設置一個上下限,但是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如果房屋面積縮水出現誤差,按照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的標準,多退少補。 所以像此次青島這位業主的情況,明顯是違反了規定的,如果想退房有權利退房,不想退房也可以要求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 不同類型的房子公攤系數不太一樣,參見下圖:
公攤面積的糾紛
一:糾紛由來 公攤面積的糾紛究竟是怎么來的?大體上有兩方面原因: 1 信息不對稱 《房產測量規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2個國家測量標準,但是標準雖然有了,監督卻還是個難題。在公攤面積測量上,有些房企會暗戳戳“注水”,導致計算不透明,業主只能被動獲知信息。 有人問:業主不能自行測量核實一下嗎? 基本不可行。 公攤面積的計算非常專業,而且除了墻體之外,室內的柱子、煙道、衛生間的排氣道等都要算入套內面積。門廳、電梯井、樓梯道、通風管道等一些設施都要計入公攤面積。這些地方業主想靠自己計算清楚,很難。 2 維權難度不小 這個難度一方面來自于上一條我們提到的測量問題,另一方面來自于合同的不嚴謹。 二:購房者怎么躲開這個坑? 1 合同條款看清楚 尤其是關于公攤面積的相關違約責任這方面,盡量細化。 2 購房前了解足夠的信息 雖說我們很難自己去測量清楚公攤面積,但是通過房地產商公布出來的信息可以進行簡單的測算,購房者可以通過咨詢專業人士,盡量了解公攤面積的實際情況。 三:如何維權? 如果已經到了需要維權的地步怎么辦呢? 最重要的是證據要留好,比方說當初報建的時候,報建的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少,又做出了哪些承諾。然后再去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不行的話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對公攤有異議,可以去房產測繪中心申請面積鑒定,不過要帶好相關的資料,可以進行電話咨詢確定。 日前網絡上爭論比較多的就是:既然公攤面積隱患這么大,那公攤面積到底能不能取消? 取消的呼聲雖然很大,但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公攤面積雖然是存在一定的問題,但“牽一發動全身”,如果取消,短期內造成的影響會很大,引發房價波動、責任劃分、公攤部位管理等諸多現實問題。所以即便會取消,可能也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慢慢過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