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豬盤”在近段時間一直熱度居高不下,頻繁被提起,其中牽涉了許多因素。我們之前專門講了一期“殺豬盤”,今天就來講一講因為“殺豬盤”事件被牽連出的另一種騙局:“老鼠倉”。
“老鼠倉”的暴利
2018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涉案人員只有1人涉案金額卻高達20億的“老鼠倉”案件。
被告人起初是一個股票交易員,負責執行基金經理下達的投資指令,2年后,獲得分單權。分單權的意思是把基金經理下達的指令交給各交易員執行,這代表著他可以看到基金經理下達的所有指令。
很多人應該知道,在股市中有一條規定,相關從業人員不能直接參與證券股票投資,就是為了防止“內幕交易”。被告人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和獲取的交易指令,以父親和岳父的名字開通股票賬號,通過電話指揮等方式以自有資金買入牟利。
最終趨同交易股票達238只,趨同買賣雙向交易金額超20億,非法獲利超400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沒收個人違法所得,并處罰金9000萬元。這在當時是涉案金額最高的一起“老鼠倉”案件。
就在今年9月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更新了一起“老鼠倉”的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同樣是利用職務之便將投資信息透露給親人,通過操控9個親友的賬戶非法獲利約1.1億元,成為近些年非法獲利金額最大的一起。
什么是“老鼠倉”
經過上面的案件介紹,相信很多小伙伴應該已經大致明白“老鼠倉”的含義。
老鼠倉是一種營私舞弊,損公肥私的腐敗行徑,具體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后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基金經理雖然有一定概率的準確預判,但是也并不是百分百正確的,因此“老鼠倉”并不單單像案例中那樣只是透露一下消息,有時候還要有一定的人為操控。
所謂人為操控具體操作上就是莊家通知相關的個人、機構或親朋好友,在早上集合競價時,以極低的價格或跌停板處填買單,在競價時或盤中瞬間把股價打下去,成交之后迅速把股價恢復到正常的交易通道里,這個過程持續時間很短。所以也是有一定風險的,翻車的莊家也不是沒有。
“老鼠倉”的操作過程有兩個關鍵點:
1.使用他人賬號。鑒于本人不能參與的原則,操作“老鼠倉”的投資者一般會使用親朋好友的賬號來操作。更嚴重一些的,會跟外部人員或者機構合作,這樣就會變成“殺豬盤”里提到的非法薦股,涉及的非法操作就會更多。
2.用隱蔽的手段傳遞信息。按照規定,類似交易員之類的內部員工,手機不能帶入中央交易室,一些金融機構甚至要求核心部門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不能使用手機。我們開頭提到的第一個案例,被告人就是利用從交易室出來抽煙、上衛生間的功夫用手機操作的。操作時,他非常留意監控攝像頭,往往是在監控死角操作,用手輕輕一擋,交易就完成了,外人很難發現。
而第二例案例中的投資者則是用小紙條的方式,提前把要投的股票寫在紙條上放在家里。還有的則是當面溝通,避免留下證據。
“老鼠倉”的辨別方法
比較常見的方法就是看k線圖。
如果是有主力莊家坐莊操控的股票,在低價時大量成交再迅速恢復正常交易通道,那么表現在k線圖上則會留下一根下影線,有時候也會開盤的時候大幅調低開盤,然后盤中形成大陽線走勢。
(k線圖是用來記錄股票走勢的圖,能夠把每日或某一周期的股票市場狀況和表現完全記錄下來;
大陽線則是K線的其中一種形態,其基本K線形態是開盤價近于全日的最低價,隨后價格一路上揚至最高價處收盤。)
大體上就是下圖這樣的:

“老鼠倉”投資者之間的交流方式比較隱蔽,未來通過大數據也許可以有效跟蹤。
“老鼠倉”的監管問題
“老鼠倉”的危害是巨大的,從普通投資者的角度來說,如果是基金領域的“老鼠倉”,那么損害了原本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從機構來說,內部人員進行“老鼠倉”操作,很有可能給機構帶來嚴重的虧損。之前就有因為某證券公司高管親屬利用“老鼠倉”獲利,全部套現而導致股票崩盤,至少兩家證券公司因此倒閉。
尤其是很多人利用“老鼠倉”來洗白資金,掩蓋貪污腐敗行為,也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就連“殺豬盤”都有“老鼠倉”的影子。因此監管部門一直以來其實都很重視對“老鼠倉”的打擊。
在法律層面,關于“老鼠倉”的處罰措施有專門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對包括老鼠倉在內的違規行為有明確涉及,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同罪處罰。
除此之外,就要求相關的基金公司和機構對于人員職責劃分進行更加清晰的界定,相互監督和制衡,提高監管水平。
“老鼠倉”你了解了嗎?